1、社团修改章程,须在会员(代表)大会召开至少一个月前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。
2、网上填报时,“时间”、“应到人数”、“实到人数”、“赞同人数”、“反对人数”和“弃权人数”可先按计划预估。待会员(代表)大会正式召开后,再联系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。
3、请比对原章程,将章程新修改的内容填入“修改说明”处,网上填报时一页不能完整填写的请点击左上角插页完成添加新页。
4、如章程与示范文本差别较大,可与登记管理机关联系,申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章程或直接报送章程电子版。
附件列表:
1:
社团章程填报说明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