填报说明
1、 机构名称:参照营业执照填写,与营业执照一致。
2、 地址:参照营业执照填写,与营业执照一致。
3、 场所使用面积:动物诊所用房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上;动物医院用房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以上。
4、 执业兽医:动物诊所填写一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;动物医院填写三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。
5、 诊疗活动范围:动物疾病的预防/诊断/治疗/动物绝育手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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